根据《中共南通市委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通委发[2001]13号)和南通市政府办通政办发[2001]99号文件规定,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,为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南通市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,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;业务上接受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的领导,同时挂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南通市管理处的牌子。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,拟定本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。
(二)拟定全市无线电频率区域性规划,根据审批权限,指配无线电台(站)的频率和呼号,审批无线电台(站),核发电台执照;审核卫星地球站、业余电台(站)、涉外无线电管理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、生产、进口;审查无线电台(站)的建设布局及台址。
(三)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,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。
(四)根据有关规定,负责无线电管理规费的计征、收缴工作。
(五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、检测。
(六)推广应用无线电新技术、新业务和管理经验。
(七)指导县(市)区及市属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。
(八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辖南通市无线电监测站,现共有工作人员12名,拥有办公、技术用房1100平方米,配有各类监听、检测、分析、记录、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车辆,固定资产总值约1200万元。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,南通市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已达130多万部。
长期以来,在上级机关领导下,在各级领导关心、帮助和指导下,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一直处于全省前列位次。近几年来,我们认真坚持无线电管理为经济建设、首脑机关、国防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,贯彻“科学管理、促进发展”的管理方针,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较好地形成了“人人都是投资环境,个个都是无管形象”的争创氛围,坚持和发扬“团结、创新、勤奋、争新”的无线电管理精神,围绕“外树形象,内强素质”的目标,努力建设形象支柱、经济支柱和凝聚支柱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。今年以来,南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一个率先崛起、两个全面提升”的奋斗目标和省无线电管理局确定的工作任务,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意识,在充分有效利用频谱资源,维护空中电波秩序,服务地方经济建设,推动改革开放,发展社会事业,共同抗击“非典”,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重大活动以及应付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。特别是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开展争创“人民满意单位”的活动,全体同志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与时俱进,争先创优,抓实事,求实效,创实绩,使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,赢来了全市无线电通信顺畅有序、无线电事业繁荣发展的崭新局面。
2003年7月2日